家事服务新模式——首次咨询+专项服务+长期顾问
【服务产品起源】
当事人对家事法律业务的需求源于其身边的生活困惑,尤其是在财产方面面临减损,婚姻家庭有可能产生裂变时,对于眼下事务的处理急于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引,此时当事人的需求是急迫但又不明确或不甚明确的,仅因咨询费用额度不高而愿意首先尝试接受服务。例如,刘女士因丈夫婚外情前来咨询关于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事宜,律师根据其提供的婚姻、财产及担忧事项等综合情况给予了专业解答,并将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主要内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予以告知,其满意而归。
【初次服务方向】
尽管当事人的法律需求时常带有一定盲目性,可是家事律师却应当以全面、务实的思路梳理其中的矛盾点,并在短时间内甚至现场为当事人提供解决核心纷争的良方,由此才可以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专业服务对其维权事项的实际帮助,同时促使双方之间的信任与服务关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例如,刘女士此后又将其家族A有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向律师请教如何有效应对,律师告诉其应先查明A公司目前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情况、在税务部门纳税记录,以及刘女士丈夫面对十余名亲属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所暴露出的具体问题,然后让刘女士与丈夫商量后,针对A公司现有股权持有配比进行重新调整,甚至可以将两名存在商业受贿行为的亲属予以清除,以确保该公司在岗位职责明确前提下得以正常发展。刘女士接受律师建议后于一个月后再次前来向律师讨教关于A公司进一步改革的具体举措,双方当场还签订了一份关于A公司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后续法律服务延伸】
在初次双方沟通顺畅,感觉良好的前提下,针对当事人面临的问题积极予以引导,并付出行动。常见如律师建议当事人收集证据、理性抉择以至必要时通过亲友、相关组织与对方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沟通的主要问题、调解的前提、和解的条件均由律师完成,倘若律师可以直接介入,那么全面执行也是服务的一种方式,一旦取得明显效果,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合作关系将会大大拉近,甚至凡事都会先问律师,然后再付诸行动。例如,刘女士通过与律师三个月的接触,逐渐认识到A公司的经营需要律师长期介入并及时给予具体建议与专业指引,随后其与丈夫一起来到律所商谈关于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
【“家企合一”服务模式推出】
律师的专业服务及具体方式需要向当事人适时积极推介,以便在满足当事人现实需求前提下,抓住时机促成双方之间的有效合作。例如,鉴于刘女士多次在与律师谈话当中针对丈夫的婚外情现实后果及偶有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颇为担心,律师在与其深入谈话后,明确告知其采用“理性控制矛盾 有效减少冲突”的方式维持婚姻。此后刘女士又询问是否可以随时要求律师针对自己的家庭问题进行解答、疏导,律师告诉其有家事辅导、家事调解服务形式,尤其是“家企合一”服务效果将会更有利于其人身与财产两个方面合法权益的维护,刘女士听后感到很适合自己的现实需求。
【当事人的回应与长期法律顾问协议的签订】
当事人时常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多样的、个性的,作为律师在与当事人基本达成合作意向的前提下,应当及时沟通、有效促进双方法律顾问协议的签订。例如,刘女士在肯定律师为其量身制定的法律服务产品后,曾表示希望律师能够为自己朋友圈的企业家姐妹讲授家庭及企业财产管理与风险防控的实务课程,律师及时回应其可义务提供该项服务。随后,律师带领其团队成员一行六人为刘女士等女企业家们通过“家企合一”理念下的专业授课、案例展示及现场答疑互动等形式充分展现了家事律师的专业功力与服务宗旨。十天后,刘女士与律师所在律所签订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及个人家事长期法律服务协议。
【产品服务效果与双方合作状态】
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长期法律服务之后,应当边走边改,努力提供越来越贴心的服务,由此时常获得当事人的肯定与好评。例如,在与刘女士合作三年当中,律师每次服务都写有日志,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均记录在案,刘女士曾多次给予点赞甚至以提高法律服务费的方式激励律师继续深入为其企业与个人作出更大的贡献。在此值得强调的是,刘女士在双方合作的三年之中不断将自己的亲友介绍给律师,并已达成了为数可观的合作协议,双方在三年当中均感到彼此信任、沟通顺畅、合作共赢。为此,律师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产品,而且将法律公平正义的文化理念与正能量以当事人便于接受的方式植入其心中,由此律师的社会形象得以肯定乃至提升,进而让律师行业成为老百姓尊重和信任的职业阶层。
法律服务产品推出的动议源于实践,满足当事人法律需求是产品设计的出发点,从设计的初衷、实用的效果乃至复制后能否被广泛用于律师日常业务当中是一个严肃的综合课题,不仅需要服务产品集专业性、精确性、实用性于一体,而且还需要在适用当中具有人性化与可调适操作的空间,其中最重要甚至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就是提供专业法服务的主体即律师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产品可以在现实运用当中不断改进和提升,然而服务主体的工作理念、专业水准及执业境界很难一蹴而就。为此,作为家事律师只有在实践中勇于开拓,善于总结,勤于创新,并在实践中不断自我否定,自我成长,才有底气在法律服务市场的激烈当中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可谓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只有长期不懈地“上下求索”才有可能达到自己作为律师的执业巅峰,进而唱响个人乃至团队独树一帜的家事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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